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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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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9-20 点击:

    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

    作、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党委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要求,认真对照自查自身是否存在《廉政准则》所禁止的行为,增强自律自警意识,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同时,要检查落实“一岗双责”的情况,在本单位管理工作中是否有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现象,是否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的现象。

    二、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结合本单位的权力风险点,主动接受监督,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了把党委要求落到实处,请各单位(部门)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岗位的工作实际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际需要,作出本人的廉洁自律承诺,做到实事求是,结合实际,不说空话,郑重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部门)副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填写附表(北京语言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10月12日前交到纪委办公室(办公楼219房间)。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将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档案,学校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适时进行检查。

    联 系 人:连淑青

    联系电话:82303020

    附:北京语言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