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纪律、确保节俭廉洁过节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廉洁过节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结合我校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禁各单位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总结工作、研讨工作等名义到校外宴请、游乐;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各单位组织的会议,不准到校外游乐、休闲、度假场所举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举行的,需报学校领导批准。
二、倡导文明节俭的节日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集体活动结束后原则上不安排就餐。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名目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四、严禁干部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杜绝请客送礼之风。
五、严禁收取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
六、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校内各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学校纪委和廉政办公室监督电话:82303020;监督电子邮箱:jiwei@blcu.edu.cn。
纪委办公室
廉政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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