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介绍
王亚池,男,1950年10月生于湖南省安乡县,大专文化,1969年参加工作,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工业大学毓秀精细化工厂厂长。
1994年2月,王亚池利用担任毓秀化工厂厂长的职务便利,私自以该厂名义在北京市商业银行北洼路支行设立账户,并由其个人控制。1995年7月、9月、12月,王亚池分别使用从该账户开出的3张转账支票和工程处的1张转账支票向北京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换取现金共计人民币24.73万元。后王亚池将上述款项中的人民币13.03万元占为己有。
1997年12月,王亚池利用担任毓新管道工程部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虚构事实,以支付东方红运输公司装饰工程清包工费及支付行政处家属区水、电、气井清包工费的名义,从单位支出公款人民币24.3万余元,据为己有。
1996年1月,王亚池将毓秀化工从北京城市信用社账户内的公款人民币5万元转入其以“张桂清”的名义在中国银行北京市房山区支行北大街储蓄所所开立的个人账户。同年2月至11月,王亚池将上述款项取出,并将其中的3.2万元占为己有。
1996年8月,王亚池使用单位支票向北京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换取现金后,将其中的人民币5万元借给王某某,用于王某某个人购买住房。2001年1月,王某某将该款归还毓秀化工从。
二、本案违反的法律和党纪、政纪
2004年10月1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王亚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王亚池不服,提出上诉。2004年11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王亚池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12月14日,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三次校党委常委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王亚池开出党籍处分。同年12月21日,北京工业大学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第三条及1989年9月8日监察部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拟给予王亚池开出公职处分,同时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2005年2月22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复,同意给予王亚池开出公职处分。
三、案例分析
案发后,王亚池始终抗拒认罪,甚至还在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送达书上写到:决定依据的举证和客观事实不符。尽管他对自己的罪行毫无悔意,但是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下,我们不难推断出王亚池走向犯罪基本符合当前经济犯罪案件的一条规律:即钱色交易,不惜以身试法。王亚池利用工作便利,聘任他朋友的女儿王某(王某后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做会计。后二人勾搭成奸。王亚池为其情妇购买住房、汽车用款30余万元,够钻戒、冰箱、席梦思及给情妇零花钱共计几万元。但他任职期间总收入仅十万余元。要满足其情妇的花费,只能将黑手伸向公款。在贪欲和美色面前,身为一厂之长的王亚池为了俘虏。
不加强思想改造和政治学习、权力观异化也是王亚池蜕化变质的重要原因。他总认为自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完全把校办厂当作自己的私人公司,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长期脱离组织纪律的约束,个人说了算。他成立了许多个子公司,私刻图章,或自己拿着法人图章、财务负责人图章以及发票、收据。在其控制的几个企业中,资金互相流转。有的领取现金不报销,用白条冲抵;有的收入不入账,账目混乱;有的账本丢失,使得有些问题无从核实。只有这样王亚池才能鱼目混珠,乱中获利。本案历时四年,说明案件相当复杂。在于王亚池核实有关问题的过程中,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一些资金的具体去向。故而反复翻供,存在侥幸心理,妄图蒙混过关。
此外,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王亚池案的发生也暴露出该企业在内部制度上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领导人的权力过大,可以任意开办下属企业和分支机构,任意投资、任意借贷,没有制约机制,没有程序控制,以致资金在王亚池的控制的几个企业之间任意流动,其借机截留。二是企业对外经济合同部健全,即使有也形同虚设,给王亚池的经济犯罪以可乘之机。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到了混乱的地步。王亚池利用这种混乱进行了大量的违规、违纪、违法活动。如王亚池设立了二十几个账户,其中他自己掌管的黑账户里存入了大量的公款,为他的犯罪提供了方便。四是监督制度不健全,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学校主要以办学为主,对于企业经营疏于管理,监督不到位,具体检查少。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惩罚制度和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四、点评
所谓校办企业,一般来说就是学校出资,以提供机器设备、场地等方式,组织学校人员参与生产经营的企业。校办企业创办之初的目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教育拨款不足”。由于历史原因,这些校办企业完全是按照计划经济时代的运行模式建立起来的,在资产管理、财务核算、人员构成等方面大都存在一些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他的弊端日益明显的暴露出来,王亚从案即是证明。各级校办企业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深刻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不仅经受着“执政”的考验,而且加上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两袖清风必秀,胸怀正气自刚。要努力带头弘扬正气,坚持常省吾身,检点自己的行为,过好金钱关、权力关、美色关。同时,要改革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促进校办企业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