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纪委委员联系单位分工制度
(2006年5月19日 校纪字﹝2006﹞3号)
为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全面履行纪检工作职责,经2006年4月27日召开的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委会讨论决定,纪委委员分别联系学校各有关单位,加强监督,沟通信息。
一、纪委委员分工情况
1.副书记张新同志主要联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保卫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基建处、继续(网络)教育学院。
2.王贵安同志主要联系:后勤管理处(包括后勤各中心)、离退休工作处、校医院、档案馆。
3.邱军同志主要联系:汉语学院、汉语进修学院、汉语速成学院、对外汉语研究中心、汉语水平考试(HSK)中心。
4.高明乐同志主要联系:英语教育中心、体育教学部、图书馆、电教中心、网络信息中心。
5.乔承伟同志主要联系: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外语学院、人文学院、国际商学院。
6.赵日新同志主要联系:语言研究所、比较文学研究所、应用语言研究所(教育技术培训中心)、信息科学学院(语言信息处理研究所)。
7.黄益方同志主要联系:学生处、研究生部、科研处、团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生处、合作办学办公室。
8.崔克娟同志主要联系:纪委监察处、宣传部、工会、教务处、审计处、出版社。
二、纪委委员联系相关单位主要职责
1.定期了解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及时了解该单位召开中层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3.督促所联系单位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4.检查监督联系单位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教育收费、遵守财经制度、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不规范现象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
5.将了解的以上方面信息情况及时向纪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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